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废润滑油综合利用及产品深加工工程7万吨/年项目二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废润滑油综合利用及产品深加工工程7万吨/年项目二期建设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一路440号
工程概况: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现有一套处理能力2万吨/年(一期)的废润滑油处理装置,拟新增废润滑油处理7万吨/年(二期)。该项目总投资2.11亿元,在不新增土地的情况下,利用现有厂区空地,拆除部分已建厂房、扩建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新增7万吨/年废润滑油处理装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规划区域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评述,给出工程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征询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13928017729 邮箱:liujuan@cleanoil.com.hk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一路44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4943518 邮箱:wwxhmyc@126.com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2栋2208房之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3.公众对本项目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公众对本项目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9年11月27日
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