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废润滑油综合利用及产品深加工工程7万吨/年项目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一路440号
项目概况: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现有一套处理能力2万吨/年(一期)的废润滑油处理装置,拟新增废润滑油处理7万吨/年(二期)。改扩建项目拟取消现有润滑油调合与包装工艺,改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为:润滑油基础油72439t/a,燃料油4278t/a,再生尾油10061.5t/a,白油572.72t/a。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22959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210万元,占总投资的5.27%。本项目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总体而言,该项目对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利大于弊。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导热油炉以及火炬燃烧废气。加热炉和导热油炉燃烧主要采用洁净的天然气,少量采用自产脱硫后的低分气,工艺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导热油炉燃烧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本次改扩建项目拟新增1座地面火炬装置代替现有焚烧炉,处理工艺过程产生不凝气以及回收的装卸油气,同时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产生可燃气体废气。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①保持生产装置的良好运行状态,减少装置区的跑、冒、滴、漏现象;②对于储存蒸汽压大于2.8Kpa的油品采用内浮顶罐,对于丙烷采用压力罐;③油料装卸采取液下装卸方式,并设置油气回收,回收油气进入火炬焚烧;④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浓缩池进行加盖处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新增废水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经自建扩容后的污水处理站“采取隔油+絮凝浮选+生化处理+MBR膜过滤”工艺处理后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装置规划均按照制药企业要求,各种物料均通过密闭的设备管线进行生产与输送。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厂区内临时危废储存场、废水处理站、原料储罐区等可能产生污水渗漏的地区地面基础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值要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合理布置厂区,从总平面布置上考虑降低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区和危险固废储存区,各储存区分开并设有明显标志,废催化剂类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如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等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
2、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4、其他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湾一路440号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1392801772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529680718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2栋2208房之一
电子邮件:1349239282@qq.com
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